【重要】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加退選課程後「選課異常清單」,請相關學生儘速辦理更正。

選課異常清單公告於系臉書

一、選課異常包含超修、低修、衝堂等,於加退選後,本處將寄送旨揭選課異常清單給各學系,學生如有前述情形,須填妥「學生選課報告」,於3月16日(一)前送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發展中心辦理更正
  • 低修和未選課–學分數規定: 各學期:一~三年級至少10學分,四年級至少9學分。延修生:至少一科。 (參見「淡江大學學則」第六條)
  • 衝堂–請調整
  • 重複修習:畢業學分只計算乙次,可退可修,自行決定。
  • 非本系:「工程數學」第一次要修航太系,重修可修工學院各系(建築系除外),如按上述規定重修,可略過異常通知。
 
二、本處已於113學年度修法通過學生選課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一目規定,「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之規定,日間學制學士班1~3年級及建築系4年級至少10學分、四年級、建築學系五年級:至少9學分」;及第十六條規定,「若未依規定辦理加選至規定學分數者,應令休學。」。其餘選課異常仍依選課規則第十六條辦理。
 
三、業務承辦人:本處註冊課務發展中心-課務業務,各項業務承辦人員一覽表,網址 https://reurl.cc/MjNRxn
 
教務長 蔡宗儒